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要求,现将我区2024年第一季度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予以公布:
一、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
(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中圆华茶楼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中圆华茶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803MA552CUC31,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星光大道1号201。
2、实际经营者:朱国联。
3、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1月,陈某等人到清新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反映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中圆华茶楼拖欠工人工资。经查,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中圆华茶楼存在拖欠陈某等17人工资约48.3769万元的违法行为。
4、相关处理情况:12月20日,我局分别向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中圆华茶楼及该茶楼实际经营者朱国联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期限支付陈某等人工资,该单位及实际经营者朱国联逾期未履行。2024年1月19日,我局分别向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中圆华茶楼及该茶楼实际经营者朱国联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期限支付陈某等17人工资48.3769万元,该单位及实际经营者朱国联仍拒不履行。2024年3月1日,我局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决定将该单位及经营者朱炳洪、实际经营者朱国联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